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死因不明牛肉案。
1、案情回顾
2022年 5月至 10月,被告人赵某某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内大量收购死因不明的牛的蹄、头、内脏等下货,以远低于正常牛下货市场价格对外销售。经查,赵某某共牟利 200388元。
2、经审理
被告人赵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具有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售出方式
被告人赵某某分别以每套 500元、200元、100元等远低于正常牛下货市场价格,对外销售经清洗、冷冻或使用双氧水浸泡漂白并添加牛肉香精煮熟的牛下货,其色泽鲜亮,混入市场中很难被发现。
公安机关共查获13.12吨死牛下货。
【法院有话说】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告知各养殖户,对于病死牛羊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进行销毁,或到动物防疫部门进行报备。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惩治侵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抵制“病从口入”,从快从重判处该类犯罪,切实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消费提醒】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提醒广大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并查看好食品名称、成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地址等信息。不购买低价的“三无”产品。对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食品及时向食品监督部门举报。
转载自:“科尔沁频道”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