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5月1日正

时间:2017-03-23  来源:admin    阅读:25530 次

 《南京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该《条例》遵循“少而精、有特色”的指导原则,共二十五条,紧密结合上位法规定和南京实际,明确了清真食品监管责任和工作机制,鼓励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强化清真标识管理,对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促进清真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