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达360家

时间:2015-11-02  来源:admin    阅读:24892 次

 日前,锦州市民委安排部署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建立管理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做好事前监管;依托普法工作抓好依法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对《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面对面宣传,让经营者牢固树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意识;继续强化预防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事故的有效措施,突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责任体系;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视暗访结合起来,组织、建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员队伍,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民族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升民族突发事件处理和事故抢险救援能力。

 目前,在锦州市民委登记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个体户达360多家,包含全市9个县(市)区的清真饭店、清真烧烤店、清真牛羊肉铺、清真熟食店、清真糕点店、高校清真食堂等单位。锦州市民委在开展登记调查中,力求做到“准、清、实”,做到了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民族、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等“六清楚”,为开展清真食品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